行业资讯第十五期

板块 信息重要性 公司业务关联板块 发布时间 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政策要点
工程板块 工程板块 2020.12.17 关于开展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通知》中明确规定了:(一)试点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等6个地区开展试点。试点时间为半年,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二、试点内容:除最高等级资质(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将原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其他资质审批权限(包括重组、合并、分立)下放至试点地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新资质标准出台前,按现行资质标准进行审批,审批方式由试点地区自行确定。试点下放审批权限的资质类别包括勘察资质、设计资质、施工资质、监理资质等。
★★★ 工程板块 2020.12.18 关于严格耕地保护
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通知》提出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一)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二)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三)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四)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五)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地区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各地要切实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加强农业设施用地的监管。(六)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 工程板块 2020.12.18 关于印发《城市市容市貌
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加强对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价,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和治理能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标准是对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基本性、普遍性要求,城市中的道路、建(构)筑物、公共服务设施、户外广告与招牌、公共场所、城市绿化和城市水域、施工工地等的容貌,应符合本标准要求。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工程板块 2020.12.25 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通知》提出一、加快健全手册体系(湖北省制定了省级手册和图册,北京市制定了手册检查实施细则,取得一定效果);二、加强手册师范引领;三、加大手册宣传力度(各地要通过会议、现场观摩、培训等形式开展手册宣传贯彻,解读手册内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增进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对手册的认识和理解。要将手册内容纳入建筑工人技能培训体系中,编制培训教材,规范项目实施人员作业行为。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以及“质量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平台,营造学习、应用手册的良好氛围。);四、强化手册监督落实。
★★ 工程板块 2021.01.06 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 国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通知》中提出充分认知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控制制度;促进无标准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对于国家和地方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的建设项目,有法定审批权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结合行业专业技术设计规范、建设规范等,加强审核把关,主要包括:规模、功能分区等是否体现了项目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特征;是否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或者科学、合理提高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是否采取了先进的项目工艺流程、施工工艺和技术;对存在远期预留用地的项目,是否可以分期报批,避免低效、闲置;是否采取措施少占或不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是否为降低建设成本而粗放用地;是否设置了不必要的功能分区;是否存在“搭车用地”、多报少用等。);规范开展节地评价工作。
林业 ★★ 工程、苗木板块 2021.1.13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意见》提出主要任务为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严格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林地、草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重大战略涉及区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草原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加强森林原资源监测监管;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生态治理 ★★ 科技板块 2020.12.18 《江苏省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将对全省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广泛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保护修复、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建设与管理、省级以上公益林保护管理、森林资源培育、林业科技推广示范、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点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事项,确认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由省与市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将市县行政区内其他生态保护修复确认为市县财政事权,由市县承担支出责任。
★★ 科技板块 2020.12.23 《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中共江苏省委 《建议》提出要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持续推进石化、钢铁、建材、印染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着力发展化工循环经济体系,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绿色技术、绿色金融,开展绿色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全面实施园区、企业绿色化改造,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深化环境综合治理,制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全面推进我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退捕工作,抓好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和新一轮太湖治理,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建设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组建太湖绿色发展研究院。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负面清单,实施废弃矿山和采煤塌陷地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加强盐城黄海湿地等保护修复。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长江、淮河—洪泽湖、大运河、黄河故道等生态廊道和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河湖水系连通和疏浚清淤,到二〇二五年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 科技板块 2020.12.24 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 生态环境部 《意见》提出 (一)构建完善生态监测网络。 加快构建和完善陆海统筹、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的全国生态监测网络,基本覆盖全国典型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和重要水体。积极探索开展水生态、土壤生态监测及相关生态脆弱区地下水位监测,不断加大内陆水域、海洋生态监测力度。(二)加快完善生态保护修复评估体系。构建生态修复标准体系。加快制定覆盖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和重点区域以及贯穿问题识别、方案制定、过程管控、成效评估等重要监管环节的生态修复标准,加快制定生态修复评估指南。
★★ 科技板块/金融板块 2020.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家加强长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江流域农业生产应当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减少化肥、农药施用,推广有机肥使用,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科技板块 2020.12.29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环境要素 第1部分: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基础方法 第2部分:水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等 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12月29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六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新标准,明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一般性原则、程序、内容、方法,并针对损害调查等重点环节和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沉积物、大气等环境要素的特点,分别提出了规范性技术要求。
科技板块 2020.12.31 《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 《办法》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出生缺陷
★★ 科技板块 2021.1.4 《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落实水污染防治治理责任、制定标准与规划、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治理措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水环境风险管控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更出现了众多创新突破。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业农村污染、船舶港口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促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 工程、科技板块 2021.1.11 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 《意见》提出协同推动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修复。重视运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等相关工作,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积极推进陆地生态系统、水资源、海洋及海岸带等生态保护修复与适应气候变化协同增效,协调推动农业、林业、水利等领域以及城市、沿海、生态脆弱地区开展气候变化影响风险评估,实施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提升重点领域和地区的气候韧性。
上市公司 东珠生态 2020.12.25 浙江省江苏商会会长携博雅控股集团副总裁王谋、无锡鼎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姜龙、浙江省浙商投资研究会副会长阳慧走访考察了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显示,双方将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优势互补,共进共赢。
2021.1.05 与西部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西部控股是在中国西部大开发的背景下成立的专业化投资机构和大型产业集团。西部控股的投资集中于:
金融服务、矿产加工、能源产业、城市开发和文化传媒等五个领域,融合国际、国内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力量,在全国集中开发建设示范性产业园区基地、投资区域性重大战略项目及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并以全新的理念参与城市化和城镇化的综合开发、建设、管理、运营。西部控股旗下包括西部发展控股、西部联合控股、西部联合开发、西部能源、西部建投、西部城投、西科集成、西部传媒、天津国际文化产业集团等战略性产业投资企业及西部发展产业基金等若干泛金融类公司,形成了投资与经营并重,并以投资为主,多板块紧密配合的高端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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